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一、事项名称:交易主体登记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六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其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第五条第11项:建立市场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机制,实现市场主体在任一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即可在全省范围内共享互认。
三、申请条件(交易主体类别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下统称:交易主体)。交易主体登记单位必须是法人、其他组织,需根据自身属性、交易身份,分类登记。本交易主体登记指南只适用投标人。
四、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登录方式
1、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注册的市场主体,可以使用该中心账号登录电子服务系统。
2、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3、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
(二)基本信息登记
交易主体信息由基本信息及其他信息组成。交易主体应对录入信息和提交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扫描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初次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市场主体应当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登记的信息应与相应的扫描件信息一致。录入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的,交易中心将有权暂停用户使用权限。
初次登记需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1份;
2、诚信承诺书(格式文本见附件)1份。
(三)其他信息登记
其他信息登记和扫描件登记是市场主体参与项目交易时需要引用信息的数据源。信息一经登记允许作废但不许删除。作废信息不可被交易时引用,但可查询。
其他信息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质信息和相关证件;2、从业人员信息和相关证件、材料;3、业绩、信誉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息登记的维护
1、市场主体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法人姓名等信息。已办理CA的,应当通过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修改CA信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登录的,应当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修改用户信息。
2、其他在电子服务系统登记的信息市场主体应当维护。当登记的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先作废旧信息,然后上传新的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的信息无需审核。
3、市场主体登录账号、密码应妥善保管。密码丢失的应通过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或安徽省政务服务统一认证中心修改。
(五)注意事项
1、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由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办,合肥市、铜陵市、宿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建设。自愿参加安徽省本级、合肥市、铜陵市、宿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的全国所有工程承包商、货物生产销售企业、服务类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入库。
2、为解决企业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合肥市、铜陵市、宿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别定期组织企业申报注意事项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各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告通知)。
五、办理地点:互联网办理
六、办理机构:合肥市、铜陵市、宿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收费标准:免费
八、办理时间:即办
九、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十、咨询服务电话:
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400-880-4959
安徽政务服务网,联系电话:12345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1-68110066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62-5885809、0562-5885810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7-3030326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8-2390005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61-3199732
十一、技术支持: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